白痴即智障,智能不及常人者也,是受社會歧視的一群,所以有專門的團體去保護,維權。(文中白痴沒有不敬之意,所以會一直沿用)
但無論你用甚麼眼光去看,他和一般人就是不同,正常人應該去接受他,教他一門手藝,讓他自己謀生,而不是去改造他們。
我們對白痴相對寬容,對天才則苛刻和極端:一是棒上天,一週80小時學習;一是不斷壓抑,不去發掘他的才能,儘量將他正常化。後一種心態在中國人圈子很普遍。
這種心態,我覺得很荒謬,需要正視。
這好比,一個人有手有腳,你要他棄而不用,非要他用手肘夾筆寫字不可,這是甚麼道理?
先說教育。孔子說:「因材施教」。教天才、普通人、以及白痴的方法都是不同的,因為大家學習能力和悟性都差很遠,如混在一起教,會造成”水桶效應”。香港用大班教學,本來問題就多,再插個天才或白痴進去,教師吃力,學生難學,兩敗俱傷也。
再說朋輩。人人都怕寂莫,溝通不來,是寂莫之源。雞同鴨講,如何溝通?天才有天才的思維,正如白痴有白痴的思維,最終還是與自己近似的朋輩才能真正溝通。對天才來說,人人都是牛皮燈籠,幾難受?將他放到自己的群體,他們才會活得正常。
既然如此,為甚麼家長們還是千方百計去掩藏兒女的能力呢,不去承認他們是天才呢?
據我武斷,不外幾個原因:
- 無力感:不知如何面對一個比自己聰明很多的小朋友
- 怕他壓力大,”谷壞”:”填鴨密集式教學陰影”所累,怕孩子太辛苦(自己跟著卒苦)
- 怕孩子不知如何自處:太囂張,無法融入社會,不懂待人之道 — 其實所有人都有這個問題,只是天才容易給人歸類,易被”差別對待”,問題才顯得嚴重,解決之道其實不外”教養”二字。
只要孩子懂教養,和甚麼人玩都不是問題了,又何來壓抑的童年呢?
童真和天才並不互斥,天才看卡通一樣可以笑哈哈 — 但他們不笑的機會高一些,這又如何?不過是比常人老成一點,就沒童真嗎?
天才和白痴皆非常人,需要調整心態去對待、相處、教育。不要歧視白痴,更不應歧視天才。
天才的能力要發揮,是非常人,言行德教要做好,則是常人,至於其工常或非常,則是造化。
– 讀窮媽媽一文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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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 賺0.5元一股,如真的翻生,就不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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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運會剛結束,又是埋單計數的時候:
總投資:2000億,分別為:
- 城建投入: 1400億
- 舊城棚戶區改造: 140億
- 十一運會比賽場館總投資: 105億
- 其他: 355億,為17個地級市的改造和交建投資。
直接與全運會相關的投資,約600億吧。
收入:
- 全運村售樓收入:45-51億 x 25% (約8500/米,總面積53萬平米,有說60萬, 相信前者較準確,項目由海爾和綠城負責,收入如何分配,不詳,當全歸政府吧)
- 特許商品收入: 估計約5億 ,即(10% x 50億貨品銷售,京奧約100億,奧組委只收10%特許費)
- 商業贊助: 6.5 億
- 門票:1200萬旅遊收入:7.1億,(71 億元 x10%) (假設政府佔10%..)
- 電視轉播權: 收入不詳 (CCTV免費,地方電視台看來亦是免費)
埋單計數要蝕 530億… 山東的如意算盤是炒高全運村周邊的地價,全運村位於市郊,而價格比濟南市高一倍,水漲船高…
530億元要賣多少地才夠找數?當2000元一米,5倍地積比,不多不少正是5.3百萬平方米,5.3平方公里。問題是,全運村炒高,但濟南市區樓價並無受惠,如意算盤能否打響?很難講
不賣地?山東財政收入一年約2000億,加大財政赤字可以頂住,不過最後還是納稅人埋單。奧運勞民傷財,全運差唔幾也。
參考 : 全運 Economics
530億元要賣多少地才夠找數?當2000元一米,5倍地積比,不多不少正是5.3百萬平方米,5.3平方公里。問題是,全運村炒高,但濟南市區樓價並無受惠,如意算盤能否打響?很難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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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個大陸佬做左隻Job, 幾個月都收唔到錢。英國佬好老定,走去搵個大陸佬,同佢講左一句野,佢就乖乖磅水。
究竟佢講左乜野呢?
(真人真事,不日開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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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偏好劇情片、悲劇、笑片和卡通。選取原則很簡單,就是覺得可以看多過一次的電影。
1. Blood Diamond (2005) 近十年來自己最喜歡的電影,講非洲的鑽石政治,童兵,沒有浮誇的特技,但絕對震撼!這部片讓我對迪卡比奧刮目相看。
2. Catch me if you can (2002) – 兵捉賊
3. Forrest Gump 阿甘正傳…唔使介紹啦?
4. 神探 (杜琪峰,2007) – Great storyline!
5. Batman, The Dark Knight (2008) – 亦正亦邪,向小丑致敬!
6. 少林足球 (2001) – 充分反影香港的谷底心態,極有共鳴!
7. 無間道 (2003) – 原來港產片仲睇得下
8. The Incredibles (2004) – 令人開懷的超人一族
9. 風之谷 (1984) – 啓蒙我的環保思想
10. 天空之城 (1986) – 故事已記不起,但主題曲觸動心靈,每次聽都一樣感動。
11. Matrix -廿十世紀殺人網絡 – 一套到今時今日仍看不明的電影,深!
12. 瘋狂的石頭(2006) – 超級惡搞的大陸笑片。
13. 風塵三俠 (1993) – 三個男人的故事。
14. 最佳拍檔系列 (1982~) – 唔記得講乜,只記得麥嘉d台山話好正。
15. 異形 (1979)– 我唔係鐘意睇,但就好難忘!因為睇果陣時真係由個心度驚出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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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起我們,在內地搞這種事更需要勇氣。老實說我也不敢簽,轉載當支持吧!
看看列表,說不定會發現一些熟識的名字。(名單列於原文)
站在人類歷史長河的高岸上,我們將會看得更清楚:互聯網這一新技術革命帶來的社會變化和進步,對擴展中國人的自由與基本人權,無異於遠古時代的鐵與火、犁與輪對文明進程的影響。
我們注意到,網絡公民傳播的時代不可阻擋地來臨。公民記者通過手機、數碼相機拍攝事件,傳播事實真相,已經成為時尚和新潮;網絡也給公民提供出無限創意空間,通過博客、播客、網絡論壇甚至是跟貼等途徑,表達意見。
我們認為,關心公共事務是公民的責任,而關注網絡言論自由也是網絡公民的責任。網絡公民合法地發表言論、報導真相,是行使公民權利,也是促進這個古老文明注入以個人幸福與基本人權為核心價值的新血液,促進全體國民的福祉,因之應該予以鼓勵、善待和寬容。
有鑑於此,我們認為如下理念是值得肯定的:
1 互聯網言論自由是公民言論自由的一部分,是人類的最基本的人權和最美好的價值之一,值得追求、珍惜、愛護。
2 每個網絡公民(NETIZEN)在網絡上合乎當地憲法原則和法律的發言,用文字、聲音、圖畫、視頻表達意見,應該受到保護、鼓勵。
3 發表權是網絡公民最基本的權利,此項發表權尤其體現在個人博客、播客,體現在論壇中。發表權不應受到超出法律範圍之外的審查和干擾。持有與發表意見應有免於恐懼的自由和權利。
4 編輯權應予以尊重;此項權利不應受到法律範圍之外其他權力的困擾。
5 採訪報導權是網絡公民應有的權利之一;此項權利應受憲法的言論自由原則保護;公民行使此項權利時應該儘可能重現事實真相,避免歪曲、捏造和惡意誹謗。
6 評論權和交換意見的權利是網絡公民應有的權利之一,此項權利應包含有質疑和監督的權利,含有批評和抵制的權利。
7 匿名表達權是公民言論自由的一部分,匿名是為了作者更便利地表達意見。只要匿名作者合乎憲法和法律地表達意見,此種合法權利應予以尊重。
8 網絡資訊搜索權是公民表達權、知情權、監督權的一部分。一方面,合法的網頁資訊不應予以屏蔽;另一方面,對事關公共領域的個人資訊的搜索權,應予以尊重和保護。
9 網絡隱私權應予以尊重和保護。網絡公民的真實身份與個人資訊,除非經公正透明的司法程序和被證明為必要,不得被網站予以公開。
10 合乎憲法和法律的網絡信息自由流通權,應該予以尊重和保護。對違背言論自由原則的網站審查、屏蔽、封鎖,應該被輿論譴責,並通過司法訴訟等程序尋求言論自由的正義。
我們呼籲,為使公民重視網絡言論自由對全體國民人權與幸福的意義,應該設立網絡人權日。
鑑於1911年10月10日,我們的先賢和志士浴血而起,終結了一個殘暴的種族歧視王朝和漫長的帝制形式,在亞洲大地上首創了共和政體。為了追憶他們自由的熱血和勇氣,我們提議:每年10月10日,為中國網絡人權日。
執筆人:凌滄洲
聯署人:凌滄洲(北京,作家,學者,資深媒體人)
趙國君(北京,法律學者)
冉雲飛(成都,作家,學者,編輯)
北 風(廣州,資深網絡媒體人)
昝愛宗(杭州,作家,記者)
張 輝(北京,學者,德先生研究所負責人)
唐吉田(北京,律師)
魏 克(北京,詩人,漫畫家)
江天勇(北京,律師)
金光鴻(北京,律師)
韓一村(北京,律師)
郭旭舉(北京,學者)
史義軍(北京,現代史學者)
巴忠巍(河南,青年維權工作者)
左樵(北京,教育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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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師利用螞蟻的防衛原理,發明了一種新的方法去偵察電腦病毒,非常聰明。
簡單來說,整幾千隻”捉蟲蟻” (process), 散到網絡上巡邏。每隻蟻偵察不同的病蟲特徵,並留下特定的footprint作為警號。當一個地方的footprint 數量多 或者增速過快,即很可能是高危病毒區,可即時啓動應急/殺毒系統。
這種方法的聰明之處有二:
一) Non deterministic system 不需要事先知道具體的病毒種類,而是跟據各種病徵去確認系統是否”中毒”,壞處是 False alarm可這很多, 需要時間微調
二) 由於殺毒/ 偵毒 的系統化整為零,病毒很難繞過去,系統安全性大幅提高。
三) 偵毒蟻有幾千隻,不會一次過被殺死,更”襟打”。
原文:Ant vs Worms: New computer Security Mimics Na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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